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张家港市锦丰镇兴南路以南地块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至2018年11月27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 0512-58959027(冶金园规划建设局)。
锦丰镇人民政府
2018年10月17日
一、规划范围
北至兴南路,东至沙七路,西、南至镇界,规划地块面积约9.64公顷。
二、功能定位
生态环境良好、交通便利、配套设施完善的居住区。
三、用地布局结构
规划区形成“两轴一区一廊道”的功能结构布局。两轴:沿兴南路、沙七路形成的交通轴;一区:生活居住区;一廊道:二干河沿河景观廊道。
四、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形成“一横一纵”的主干路路网结构,“一横”即兴南路,“一纵”即沙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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