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0”房贷新政后,再加上11月22的央行降息之后,无论是首次“刚需”买家还是改善型换房客的入市积极性均较三季度要高,而且今年年底多家银行的房贷额度明显较往年同期充足,买家申请按揭购房不用再“等贷”,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市场交投活跃度回升。但是,在借款人办理银行贷款时,不少借款人常常会忽略一些原本应值得注意的问题与环节。小编为大家整理了银行贷款买房的注意事项,看看这些你了解吗?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一 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零,这就意味着您将申请不到公积金贷款。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二 在借款最初一年内不要提前还款。按照公积金贷款的有关规定,部分提前还款应在还贷满一年后提出,并且您归还的金额应超过6个月的还款额。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三 还贷有困难不要忘记寻找身边的银行。当您在借款期限内偿债能力下降,还贷有困难时,不要自己硬撑。工行的客户可向工行提出延长借款期限的申请,经银行调查属实,且未有拖欠应还贷款本金、利息,工行就会受理您的延长借款期限申请。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四 贷款后出租住房不要忘记告知义务。当您在贷款期间出租已经抵押的房屋,您必须将已抵押的事实书面告知承租人。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五 贷款还清后不要忘记撤销抵押。当您还清了全部贷款本金和利息后,可持银行的贷款结清证明和抵押物的房地产其他项权利证明前往房产所在区、县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撤销抵押。 银行贷款买房注意六 不要遗失借款合同和借据。申请按揭贷款,银行与您签订的借款合同和借据都是重要的法律文件。由于贷款期限最长可达30年,作为借款人,您应当妥善保管您的合同和借据。
【发表于:2014/12/12 9:54:25 共被阅读过583 次 拨打电话时请说明是在张家港房产网上看到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