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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贷款后用来买房是不允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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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日,扬州银监分局局长张宗政以及市邮储、招商、农行相关部门负责人接听12345政府热线,就消费者反映的银行服务、企业贷款难等问题,听取市民意见,接受听众咨询和投诉。

    市民:我是一名退休职工,目前有一套老房子,最近想给将要结婚的儿子再买个房,但首付款有点不够,我想用原来的房屋抵押贷款,这笔贷款能不能用来作首付?

    答:目前对于房屋抵押贷款,银行对贷款的用途是有一些要求的,如果装修、买车、出国留学等用途,都是可以的,但如果贷款是用来再去买房,目前一般来说原则上是不允许的。这一方面是控制风险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楼市调控政策的需要。

    市民:我的岳父在银行有笔存款,但前段时间突然死亡,家人拿着存单和身份证去取款,银行却不肯受理。像这种事情,银行是不是应该特事特办?

    答:这个问题,近几年很多地方都出现过,确实是比较麻烦。但是站在银行的角度,我们也需要去规避一些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比如死者可能会有几个遗产继承人,如果银行把钱给了其中一个,就可能造成遗产纠纷,所以这种情况,根据规定还是需要去公证部门作个公证,才能支取。事实上,为了方便一些特殊的客户群体,市银监部门不久前发起了“普惠金融,关爱同行”的活动,对于一些因病、残无法到银行办理业务的特殊困难客户,可申请让银行人员上门办理。

 

 


【发表于:2014/5/8 16:21:15  共被阅读过360 次 拨打电话时请说明是在张家港房产网上看到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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