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发放对象是指名下已有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或已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购买普通自住住房,同时本次购买的住房面积在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公积金缴存职工。
第二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具体包括以下3种情况: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二、名下无房产但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三、名下仅有一套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的普通自住住房,现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
符合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利率的1.1倍。
【发表于:2014/3/31 14:54:31 共被阅读过237 次 拨打电话时请说明是在张家港房产网上看到本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