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交易是营商环境的重要窗口。近年来,保税区在工程建设、政府采购、村级资金使用等领域,面临着环节多、主体广带来的决策不规范、执行有偏差、监管有漏洞等现实痛点。立足问题导向,保税区聚焦关键环节,推出七项公共资源交易新规,旨在以制度创新打通“中梗阻”,以标准化建设消除“灰色地带”,为区域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近日,保税区工程建设发包、货物和服务采购专题宣贯会召开,市政协党组成员,保税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赵志凯出席会议并讲话。保税区各局室、各街道、各区属国企及各村(社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以及工程建设、货物和服务采购相关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七项公共资源交易新规
《张家港保税区限额以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管理办法》
《张家港保税区工程建设项目公开招标操作指南》
《张家港保税区政府采购实施办法》
《张家港保税区货物、服务采购操作指南》
《张家港保税区村级集体资金采购货物服务管理办法》
《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市场进场交易制度》
《张家港保税区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评价管理办法》
新规亮点
覆盖面广、调整幅度大、规则变化多。贯穿事前审批、事中操作、事后监管全链条,明确了各层级、各环节的权限边界、操作规则和监管责任。
会上,赵志凯围绕新规出台的背景意义、问题导向和落实要求,强调了三点意见。
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清本次制度修订的必要性。立足全面从严治党、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对照上级党委工作部署和巡视巡察整改要求,重点厘清权力边界、健全制度链条、强化全流程监管。
坚持问题导向,直面当前工程建设和采购领域突出短板。针对制度体系迭代滞后、流程标准不统一、监管覆盖存在盲区、管控尺度偏宽偏软、制度执行刚性不足的问题,靶向纠偏、系统性治理,形成动态更新、闭环管控的长效机制。
压实落实责任,全面推动新制度体系落地执行。本次七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着重对工程建设发包、货物和服务采购等公共资源交易、资金使用全流程作了规范性要求,对关键节点加强了监管。
保税区规划建设局、财政局、城乡发展局、行政审批局分别围绕各自牵头起草的制度文件介绍了起草说明,并就核心条款和操作要点作了深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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