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6年7月沿街门店市容秩序行政检查计划公示如下:
01、检查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江苏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苏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02、检查主体
张家港市城管局、杨舍镇人民政府
03、检查对象
04、检查内容
1.对市容环卫责任人履行市容环卫责任情况的行政检查;
2.对擅自在街道两侧和公共场地搭建临时性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堆放物料的行政检查;
3.对擅自在建(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上涂写、刻画,张挂、张贴宣传品的行政检查;
4.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情况的行政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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