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网发布了
关于《花园六期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重大行政决策草案》公示
具体内容一起来看下
一、决策目标
安置房建设既是重大的民生工程,也是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工程,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城市的发展和社会问题。近年来,塘桥镇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民生优先,立足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大力推进安置房建设,有效提升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二、工作任务
安置房建设是改善民生的需要,也是提升城市形象的需要,对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现塘桥镇启动花园六期保障性安置用房项目,本项目建设的前期条件已具备,建成后能为当地居民提供742套拆迁安置用房。确保拆迁安置居民早日入住。
三、措施方法
(一)本安置房建设项目是镇上的重点安置工程,要符合上级各项政策,要讲究工作方法,注重工作实效。(二)认真听取市住建局、资规局等业务主管部门的意见,积极有效地推进安置小区的各项工作。(三)镇村相关人员要充分认识拆迁、安置的重要性,加强各项政策的学习和宣传,根据不同典型矛盾,制定好各类稳控措施,确保对各项工作的顺利推进。
四、项目概况
1.建设单位:张家港市高铁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2.项目性质:新建项目。
3.建设选址:塘桥镇书径路东侧,南苑路北侧。
4.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748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26812.64平方米,项目总户数742户(其中:大户型240户、中户型229户、小户型240户、小小户33户),停车位627个。
5.工程进度计划:项目计划工期初步确定为30个月。
五、决策实施单位
张家港市塘桥镇人民政府。
六、意见反馈方式和期限
1.反馈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提出意见或建议。
电话:0512-58106761(工作日8:30—11:00,13:00—17:00)
邮箱:329498786@qq.com
2.期限
2022年5月11日—2022年6月14日。
制订说明
本草案依据《张家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30)、《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苏州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苏府办〔2019〕87号)、《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家港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张政办〔2019〕54号)等起草制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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