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土拍情况
金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拿下市区沙洲路南侧地块
具体详情一起来看
张地2011-A05号地块位于市区沙洲路南侧,地块范围:东至园林路,南至皇家首座,西至河东路,北至沙洲路,出让面积3793.21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住宅(安置房)、商业服务业,1<容积率≤4.80,起报总价18492万元,起拍楼面价10156元/㎡。最终由金新城置业集团有限公司以底价18492万元成交,楼面地价10156元/㎡,具体详情一起来看。
①建筑密度≤60%,绿地率按方案实施,建筑高度≤60米(局部≤35米)。
②本次出让地块为安置房用地,竞买人须在本市人民政府已认定并公开发布的拆迁安置房建设单位名单内。
③本次出让的城镇住宅用地不得设置带有私家花园的低层独立式住宅。
④张地 2011-A05 号地块的竞得人必须保证出让地块建设项目于2022 年7 月28 日前动工,建设项目于2024 年10 月28 日前竣工。
⑤地块必须按下列要求提供拆迁安置房:
一、张地2011-A05 号地块竞得人必须确保提供振丰新村17、18 幢地块住宅房屋及底层门面用房。
(1)住宅房屋:按规定户型、套数提供给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拆迁安置房,基本户型为140 平方米、120 平方米、100 平方米、80 平方米四种。其中140 平方米户型29 套、120 平方米户型23 套、100 平方米户型14 套、80 平方米户型27 套,合计93 套(建筑面积不少于10379 平方米,户型套数按实际确定),提供的房源须满足日照要求。要求上述四种户型实际建筑面积不得小于规定面积 3%,也不得大于规定面积的 3%,且最大户型面积应小于144 平方米。
(2)门面用房:提供市土地储备中心全部底层门面房用于原门面房拆迁户优先购买,建筑面积不少于1618.58 平方米。
二、结算办法:
(1)上述所需房屋:
1、住宅拆迁安置房,由市土地储备中心以实际安置面积按照 20000 元/㎡与竞得人结算;
2、底层商业门面房,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按照35000 元/㎡与竞得人结算。首期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支付7930万元;第二期在基础工程(±0)结束后支付 10570 万元;第三期在主体工程封顶后支付4000 万元;余款待住宅安置房、门面房安置结算完毕后结清。
(2)分房结束后,竞得人负责各拆迁户住宅安置房及门面房的结算及有关手续办理,按市土地储备中心当时提供的“住宅安置房及门面房价格结算明细”与拆迁户直接进行结算。
(3)竞得人必须确保每户拆迁户配套至少一只地下汽车停车位,安置价格为 7 万元/只,安置的车位必须设置在本地块地下,剩余汽车位按规定销售。
(4)上述(2)、(3)二款结算方式中的结算金额扣除税费部分后,全部结算给市土地储备中心。
三、93 套拆迁住宅安置房分房安置结束后的剩余住宅房屋归竞得人所有,凭市土地储备中心的当时通知,由竞得人面向社会销售,市土地储备中心不再参与收益分成;底层商业门面房全部归土地储备中心所有,竞得人负责结算。
四、在张地 2011-A05 号地块的建筑设计方案报批前,必须征得市土地储备中心对安置房户型、面积等的认可。
五、93 套拆迁住宅安置房及全部底层商业门面房必须于 2024 年 10 月28日前竣工,如超期则原地安置拆迁户的临时安置过渡费从 2024 年 10 月 29起计算,由竞得人承担。
⑥本次出让地块竞得人必须保证竞得地块的非人防地下汽车车位销售(满足安置配比后剩余的车位):购买第一只地下汽车位的销售价格不超10万元,购买第二只及以上的销售价格不超 15 万元。皇家首座地块 A 区东北侧地下 44 个机械停车位作为该地块停车配套车位,按规定出租,出租收入归政府。
⑦张地 2011-A05 号地块若与西侧未建地块为同一开发主体,物业可集中统一管理。
⑧竞得人在商品房预售前必须公示商品房配置车位的尺寸、位置、住宅层高等相关要素。
建设项目规划条件
规划用地红线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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