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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家港市港口学校初中部综合楼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港口学校初中部综合楼改扩建工程(二期)工程
一起来看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张家港市港口学校初中部综合楼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已由张家港市凤凰镇人民政府以关于张家港市港口学校初中部综合楼改扩建工程(二期)项目的批复张凤许[2020]0104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张家港市港口学校,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港口学校初中部综合楼改扩建工程(二期)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张家港市凤凰镇港口育才路4号
2.1.2 建设规模:利用原有土地建设教学楼、报告厅等4970平方米的教辅用房
2.1.3 合同估算价:1860.0万元
2.1.4 工期要求:297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1年03月01日,竣工日期:2021年12月22日
2.1.5 其他:
2.2 招标范围:建筑面积4984.21m2,檐高18.93m,框架4层,包含土建、水电、消防、装饰、室外配套、景观绿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园林工程不适用),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有效社保证明(2020年09月-2020年11月),如社保为代收代缴形式,须进一步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为投标人正式员工的材料供评标委员会评审:1.投标人或代收代缴单位对此情况的证明性材料;2.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3.相关费用由投标人划转至代收代缴单位的银行转账明细(含2020年09月-2020年11月)。以上材料须上传至张家港市诚信档案数据库中并及时更新。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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