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要求,现将《张家港保税区环保新材料产业园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内容进行报批前公示,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时间为2018年11月20日至2018年12月29日,在此期间,公众如有意见和建议,请致电:0512-58320959(张家港保税区规划建设局)。
金港镇人民政府
2018年11月20日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东至港华路、南至晨丰公路、西至中华路-十字港、北至港丰公路,总面积4.88平方公里。
二、功能定位
张家港创新驱动新引擎、环保新材料产业主阵地、滨江新城生态协同联动区。
三、用地布局结构
规划区形成“一核两轴五片”的空间布局结构。
一核:即园区聚合中心。规划在华达路西侧、晨港路南侧形成集铁路支线站点、商业配套、社会停车场等于一体的园区服务中心。
两轴:华达路产业发展轴、老套河生态绿轴。
五片:五个产业片区。
四、道路交通规划
规划形成“三横三纵”的骨架路网。三横:港丰路、晨港路、晨丰路。三纵:中华路、华达路、港华路。
五、水系与绿地规划
规划十字港、十太港、老套河、北河等4条河流,其中十字港、十太港为六级航道。规划绿地共13处,其中园区中心公园1处,沿城市道路及水系的防护绿带1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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