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张家港房产网(www.zjgzf.cn)得知,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12月19日刊登的报纸公告中显示,取消张家港美辰置业有限公司竞得人资格,并同时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3205822013CR0188),也就是美辰壹号所在的地块。详情如下:
那么不禁要问了,已经买了美辰壹号房子的人怎么办??欢迎大家讨论发表自己的观点,这个开发商到底怎么了?(详情请查看张家港日报2014年12月19日第A12版左下角公告)
公告原文:
公 告
张地2006-A18-C号地块位于市区国泰路东侧,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总面积为61183.3平方米(合91.8亩)。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于2013年10月12日对该地块进行公开拍卖,由张家港美辰置业有限公司以总价70299.6117万元竞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因故取消张家港美辰置业有限公司竞得人资格,同时撤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号:3205822013CR0188),并按规定办理相关善后事宜。
特此公告。
张家港市国土资源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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