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版]委托房主发布的房源有限制吗?委托房源规则详解 |
张家港房产网对于中介机构委托房东出租和委托房东出售房源采用先到先得的运行机制, 举例说明:某房源A被甲中介已经受理接收,那么在前台页面上该房源的联系电话则变成该中介的联系电话,不会再显示房东电话;
并且在【委托出租房源】或【委托出售房源】中其他中介机构不能再次接收,但是房主电话可以通过查找房主电话的操作找到。
如何查找房主电话请参照:【[中介版]房源被委托了,我知道房源编号,如何查看房主电话?】
委托接收房主房源规则:
任意一家与张家港房产网合作的房产中介机构均有权力接收房主愿意中介交易的房源。
房源委托接收权限共计200条/年。
如果您在服务期(通常为一年)内超过两百条接收房源,您可以选择升级会员或【提交成交二手房】按钮进行增加接收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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