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的有关部署,加快推动我市农房翻建工作,5月13日下午,市农房办在乐余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组织开展首场“乡韵新篇”农房翻建动员宣讲会。市住建局党委书记詹亚军主持会议,市住建局、资规局、农业农村局、金融机构相关负责人分别开展宣讲。
乐余镇、南丰镇、常阴沙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农房建设条线相关负责人、各行政村村书记及农房建设工作负责人、有意向建房的农户等共计100余人参会。
会上,市住建局就农房翻建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市农业农村局围绕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线上审批管理等展开宣讲;市资规局重点讲解了宅基地登记发证相关事宜;建设银行张家港分行和苏州公积金张家港分中心等金融机构普及了农房翻建贷款支持等方面政策;各区镇农房建设工作人员进行互动交流,分享基层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及创新举措,为我市下一步农房翻建工作提供思路。
会上,明确了这些农房翻建“好政策”——
放宽可翻建面,允许规划发展类村庄、其他一般村庄实施翻建,可翻建比例提升至80%以上。
放宽翻建资格,对于200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或评估(鉴定)为C、D级的危房,在满足审批标准的情况下,优先予以解危。
放宽建房面积,明确宅基地面积不超160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不超120平方米,建筑层数不超3层(允许3层),建筑总面积不超300平方米。
“牢牢抓住安居这个基点,让老百姓住上更好的房子”。实施农房翻建是加快农村住房条件改善的重要途径。截至目前,我市农房约10.8万幢,2000年及以前建的农房约占85%,大多数房屋建成年代久远,功能单一、式样陈旧,推动农房翻建,建设高品质的现代农房是民生所盼。
近年来,张家港市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持续发力农村住房条件改善,提升乡村高质量发展水平。2023年,张家港市出台实施意见和激励措施推进农房翻建,全年完成农房翻建541户,预计2024年将完成全市1000户农房翻建。
市农房办将积极谋划,探索创新,分类施策。重点推进1980年以前建的农房改善,统筹推进1981年至2000年的农房改造改善,在坚持村民主体意愿的基础上,充分调动农户自主更新住房、参与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组团原地翻建和异地新建,打造一批江南特色农房案例,贡献农房建设“张家港经验”。
市级宣讲团将面向其他区镇陆续开展农房翻建动员宣讲,加快农房翻建暖风政策在全市范围内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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